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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6

财信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董事会提供的有关材料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代建市政道路工程暨关联交易事
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我们认为此次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与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道路工程合同》,遵守了市场公允定价原则,是基于重庆星界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御华兰亭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戴琼                田冠军              赵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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