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39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即公司拟向包括西藏金杖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9,201,986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8,838万元。
募集资金拟用于光通信产业项目及IP综合运营平台项目。
二、公司前期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议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16年6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律师等中介机构进行相关尽职调查工作;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亦陆续办理并取得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备案批复、实施场地租赁合同、环评及能评批复等。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照《发行监管问答》,公司现行发行方案与新规存在一定不符之处,对此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多次沟通、讨论,就再融资方案如何调整、调整后的可行性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鉴于本次调整最终涉及定价原则、融资规模、募投项目调整等多项调整事项,且近期市场融资环境及政策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公司综合考虑及评估后,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告至今,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环境、监管政策要求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慎重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洪、李为民、倪华强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次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关联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近期监管政策、融资环境等因素做出,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