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26.SZ 股票简称:启迪环境
债券代码:112978.SZ 债券简称:19启迪G2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及新增被执行人情况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4年10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市场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1、债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简称“本期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启迪G2、112978。
3、发行主体: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或“启迪环境”)。
4、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
5、债券余额:本期债券的余额为1.26亿元。
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债券还本付息及利率调整的安排:发行人已于2024年9月24日支付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期间的利息,经与全体债券持有人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到期日调整为自2024年9月26日起的36个月内(以下简称“兑付日调整期间”)结清。自展期之日起,债券票面利率由6.50%调整为5%。除年度利息外,其余利息利随本清。兑付日调整期间,本期债券剩余未偿付本息的兑付安排按展期兑付和解方案的约定支付,本息支付方式调整为由发行人自行完成向持有人兑付划款,不再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
二、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
(一)诉讼进展情况
1、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023年9月21日,启迪环境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该事项导致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启迪环境提出索赔,具体内容详见启迪环境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10月16日,共有467名股民向武汉中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诉讼,诉讼标的额共计4,272.10万元。其中:
1、撤诉案件301件,诉讼标的额3,249.93万元。
2、一审已判决案件62件,其中:
(1)33件判决启迪环境承担赔偿责任,判决赔偿金额合计180.37万元。
(2)29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全部诉讼请求,诉讼标的额318.47万元。
3、二审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案件63件,诉讼标的额427.95万元;调解结案10件,需赔偿金额80.55万元。
4、一审待判决4件,诉讼标的额44.69万元;二审待判决27件,诉讼标的额885.94万元。
由于后续有其他同类索赔的判决结果尚未出具,整体影响金额需进一步评估。
(二)(2023)京民终1099号
启迪环境于2018年4月与宁波杭州湾新区人保远望启迪科服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保基金”)等相关方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协议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启迪环境以现金13亿元收购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华环保”)100%股权。2023年9月,北京金融法院向启迪环境发出《民事判决书》((2022)京74民初1092号),判决启迪环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保远望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39,601.87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截止2023年8月2日为25,005.939201万元;自2023年8月3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2,50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0.05%标准计算;自2020年4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20,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5%计算;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17,101.867411万元为基数,按照日利率0.05%计算)及相应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诉讼费用。启迪环境依据上述判决书于2023年12月31日确认预计负债2,783.86万元(详见启迪环境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启迪环境于近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民事判决书》((2023)京民终1099号),判决驳回启迪环境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并由启迪环境支付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2024)鲁01执508号之九
因启迪环境未能及时履行《民事判决书》((2022)鲁01民初280号)确定的义务,山东淄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淄建”)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启迪环境持有的玉溪星源水务有限公司79.9999%股权(出资额3721.86万元)(详见启迪环境于2024年6月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近日,启迪环境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2024)鲁01执508号之九),裁定拍卖启迪环境持有的玉溪星源水务有限公司79.9999%股权
(出资额3,721.86万元)。
(四)(2024)苏0826执2280号
因与启迪环境在涟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展审定和费用结算等事项中存在分歧,山东淄建向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3年9月,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苏0826民初2996号),判决启迪环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山东淄建支付工程款32,614,362.33元及利息(以18,368,154.05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7日起计算至2021年9月3日,以27,865,626.24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4日起计算至2022年9月17日,以32,614,362.33元为基数自2022年9月1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上利率均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执行);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由启迪环境支付。
因未能履行完成上述判决书中的规定义务,启迪环境近日收到江苏省涟水县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裁定书》((2024)苏0826执2280号),拍卖启迪环境持有的淮安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000,000元股权。
(五)(2024)鄂0502民初1672号
2018年5月,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关联方广西桑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桑德”)开展售后回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转让价款人民币2,000万元。由于相关融资租赁业务已发生重大逾期风险,启迪环境拟积极采取措施向包括业务主体、担保人在内的债务人进行追偿(详见启迪环境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湖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启迪环境全资子公司宜昌启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启环”)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1、广西桑德支付全部未付租金共计21,600,000元;2、广西桑德以逾期租金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宜昌启环支付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4月25日,共计12,592,200元);3、广西桑德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4、宜昌启环就上述第1-3项债务对广西桑德质押的崇左市江南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收费权享有质权,宜昌启环有权直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人民政府收取应由其支付给广西桑德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并在上述第1-3项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内行使优先受偿权;5、由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文一波对上述第1-3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宜昌启环就上述第1-3项债务对西藏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质押的其持有的广西桑德的100%的股权享有质权,并就该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7、判令本案诉讼费由
被告承担。”
(二)启迪环境累计未结诉讼及仲裁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16日,启迪环境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18.31
亿元,占启迪环境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9%,相关案件目前尚在审理或调解谈
判过程中(启迪环境及控股公司主要诉讼、仲裁情况详见附表)。
与发行人
发行人当 发行人 当事人相
事人名称 地位 对方当事人名称 案号 案由 关的诉讼
标的额
(万元)
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 (2021)冀 0723 民初第
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春 629 号、(2024)黑 0321
启迪环境及 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 民初 704 号、(2024) 建设工程
相关子公司 司、上海二十冶建设有限公 渝 0154 民初 8505 号、 合同纠纷 93,947.72
司、湖南北山建设集团股份有 (2023)湘 3101 民初
限公司、湖南金沙路桥集团有 1765 号、(2023)陕 04
限公司等 民初 79 号等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0)粤 20 民初 58
启迪环境及 被告 陕西万悦实业有限公司、道县 号、(2024)陕 0114 其他经营 28,650.78
相关子公司 自来水责任有限公司等 民初 593 号、(2024) 事项纠纷
湘 1124 民初 2802 号等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 (2024)鄂 0502 民初 金融借款
启迪环境 分行、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 2236 号、(2024)津 合同纠纷 31,210.16
公司 0319 民初 13502 号
(2024)鄂 01 民初 154 证券虚假
启迪环境 未取得判决案件 38 个 号、(2024)鄂 01 民初 陈述责任 4,2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