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9 年 7 月 24 日(星期三)15:00 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星期四)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
福海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副董事长曹帅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9 人,代表股份 690,981,727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40.0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8,051,579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8.252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
股份 5,254,674 股,占公司总股份 0.36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02,53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052,1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833%。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93,800 万元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2,999,25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3%;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5、逐项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2)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3)债券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4)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5)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7)增信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9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8)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954,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反对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227,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805%;
反对 2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