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08-024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太钢不锈")增发不超过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0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35,000万股A股,预计融资规模不超过36.61亿元人民币。
3、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分别通过网下和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4、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年7月23日(T-2日)前一个交易日太钢不锈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0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49,311,045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99.80%。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股票申购简称"太钢增发",申购代码"070825"。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网下发行的对象为机构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下部分设有最低申购数量限制。机构投资者(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17,500万股。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除外)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8年7月25日(T日)15:00时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申购表和划款凭证等指定文件进行申购,并须确保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在当日(T日)17:00时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定金或缴纳的定金不足均为无效申购。
9、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10、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申购数量最低为1股,最高不得超过股权登记日持有数量乘以配售乘数(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 1股)。如申购股数超过可优先认购股数,则超出部分无效。
1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08年7月30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12、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13、本公告仅对机构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下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8年7月23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14、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太钢不锈、发行人、公司 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2007年9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7年9月24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增发不超过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中信证券为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原股东 指于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太钢不锈之股东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原股东中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具体指公司国有法人和一般法人持有的股份和公司高管持有的股份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资金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01的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8年7月24日(T-1日)
申购日/ T日 指2008年7月25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35,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6.61亿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3、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股发行价格为10.46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T-2日)前一个交易日太钢不锈股票均价。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原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原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和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分别通过网下和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则除去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权部分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网下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机构投资者。除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以外,机构投资者可以同时选择网上、网下两种申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股东中的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除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每张《申购表》的申购下限为50万股,否则视为无效申购。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含优先认购权部分)上限为17,500万股。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2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1.01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49,311,045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99.80%。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社会公众股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8、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7月23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网下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1(7月24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7月25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资金、定金缴款日(申购资金、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时),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全天停牌
T+1(7月28日) 网下申购资金、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T+2(7月29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上、网下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T+3(7月30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为T+3 日下午17:00 时),网上配售股票发售 上午9:30-10:30停牌,其后正常交易
T+4(7月31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下申购资金验资,募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9、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太钢不锈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10、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的情况)时:
扣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获得足额配售的股票后,其他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
网下申购 有效申购股数为50 万股或以上 a
网上通过"070825"申购代码进行的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1股 b
本次除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部分外,剩余部分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行: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070825"申购代码进行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