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超声电子 股票代码:000823 公告编号:2007-015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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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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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要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超声集团”)协商出售公司部分房产给超声集团。
因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李大淳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上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汕头无线电厂,1992年12月组建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31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大淳先生。该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营范围主要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超声仪器的租赁。2006年实现销售收入190021万元,2006年底,净资产101541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出售的资产是:截止2007年4月13日,公司汕头兴业路21号厂区内印制板厂房、显示器厂房、探头车间、机修车间、五金仓库五栋建筑物的房屋及占用土地使用权(账面原值27,769,956.12元,帐面净值17,448,748.19元)。经广东弘实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对该项资产进行评估后,以评估值2468.538万元进行转让。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合同的主要内容
① 签署协议各方的名称:
本次房产转让的转让方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房产转让的受让方为: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② 协议签署日期: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签署
③ 协议签署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④ 交易标的:公司汕头兴业路21号厂区内印制板厂房、显示器厂房、探头车间、机修车间、五金仓库五栋建筑物的房屋(房屋面积27601.68平方米)及占用土地使用权(8931.81平方米),房产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 0797766、C097768、C 0797764、C 0797767、C 0797765)
⑤ 交易价格:2468.538万元。
⑥ 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⑦ 协议的生效条件为: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由协议双方根据广东弘实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计有限公司弘评(2007)第0314、0315、0316、0317、0318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的结果确定。
本次评估的价值定义:估计报告中的房地产客观合理价值系估价对象在本次估价目的下的公开市场价值。
公开市场价值即是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位于汕头兴业路21号厂区内的印制板厂房、显示器厂房、探头车间、机修车间、五金仓库等五栋建筑物,目前与超声集团共在一个厂区内,由于上述五栋建筑物的房产证只记载房屋面积连同垂直投影占地面积,未分摊公共面积。为解决上述问题,同时考虑到未来公司上述生产厂将搬至超声工业园,故公司拟将上述房产及占用土地使用权出售给超声集团。超声集团已承诺受让上述房产后将以租赁方式将上述房产出租给公司直至公司上述生产厂搬迁,以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租金按市场公允价格收取。超声集团关于受让本公司上述部分房产事项已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府办函『2005』128号文批准。
本次出售房产将减少公司固定资产投入,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符合公司及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影响不大。
本项交易具体程序按相关法规规定进行。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次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将有利于理顺企业房地产权属,同时又减少公司固定资产投入,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符合公司利益。超声集团已书面承诺受让该项房产后将以市场公允价格将该房产租赁给本公司直至本公司生产厂搬迁,故该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弘评(2007)第0314、0315、0316、0317、0318号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