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八次董事会于2001年11月29日
(星期四)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1名董
事因公出差),2位监事及董秘列席会议(1名监事因病请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受让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要
为加紧解决股份公司经营厂地的土地使用权问题,理顺公司产权关系。本公
司受让经汕头弘实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的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
用权573.6365万元。本次受让属于关联交易,作为关联董事李大淳董事长回避对
此议案的表决。
2、关联方介绍
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其前身是创建于于1957年
的汕头无线电厂,1992年12月组建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317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大淳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62.36%的股份,为本公司第一
大股东。经营范围主要是: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和本企
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零配件等商品
及相关技术的进口(具体商品按省经贸委粤经贸进字[1996]985号文经营);本公
司进出口商品的内销,超声仪器的租赁。
3、关联交易的产生原因
设立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时,超声集团公司将建筑物生产厂房折
价入股,但与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连带转让。因此公司房产所有权更名问题
一直未能落实,现本公司通过受让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
以使公司资产完整,权属清晰,彻底解决房产所有权更名问题。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① 签署协议各方的名称: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方为: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
本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② 协议签署日期:2001年11月29日。
③ 协议签署地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④ 交易标的: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
8931.81平方米)。
⑤ 交易价格:573.6365万元。
⑥ 支付方式:公司自筹现金支付。
5、收购目的及影响
本次受让将减少本公司因租赁超声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支付的租金,有利
于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6、交易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由协议双方根据汕头弘实房地产评估公司汕弘评(2001)
第0969号报告书评估的结果确定。
本次评估的价格定义:估价报告中的土地使用权客观合理价值系估价对象在
本次估价目的下的公开市场价值。公开市场价值即是在公开市场上最可能形成的
价格。
该价格是在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水、通排水、通讯)和宗
地内场地实现平整条件下,于2001年9月30日,土地使用年限剩余40年另4个月的
工业用地使用权价格。
7、关联交易的生效条件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二、关于基建投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技术开发和新厂区配套的需要,拟在超声电子新厂区建设综合楼
(主要供本公司技术开发中心和计算机网络中心使用),厂区废水和纯水处理站,
供配电动力站。上述基建总投资预算为7470万元。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特此公告。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