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2 证券简称:山东海化 公告编号:2020-021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述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间接控股股东筹划股权划转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公司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炼化”)正在筹划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股权划转事项。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8)。中海炼化与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潍坊市国资委”)、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集团”)三方签署了《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协议》。协议约定,中海炼化将其持有的海化集团 74.5286%股权全部无偿划出,其中无偿划转给潍坊市国资委 44.5286%,无偿划转给中盐集团 30%。本次股权划转事项尚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若本次股权划转完成,中海炼化不再持有海化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潍坊市国资委。
2020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情形,但尚需取得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履行经营者集中审查程序。
二、事项进展情况
目前,海化集团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履行相关的审批及审查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次股权无偿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股权划转如最终获得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中海炼化变
更为潍坊市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海化集团,不涉及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
2. 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