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ST 慧业 公告编号:2020-02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亦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首次授予日:2020 年 5 月 22 日
(三)行权/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28 元/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 元/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73 人,
授予数量为 2280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41,880.33 万股的 1.61%。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0 人,授予数量为 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目前总股本 141,880.33 万股的 0.39%。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股票期 占首次授予股 占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权的数量 票期权总数的 总额的比例
(万份) 比例
1 向志鹏 董事长 200 8.77% 0.14%
2 贾 浚 董事、总经理 150 6.58% 0.11%
3 王乃强 董事、副总经理 60 2.63% 0.04%
4 陈忠卫 副总经理 90 3.95% 0.06%
5 卞 明 副总经理 90 3.95% 0.06%
6 李 强 副总经理 90 3.95% 0.06%
7 王月兵 财务总监 60 2.63% 0.04%
8 孙 晋 董事会秘书 60 2.63% 0.04%
核心骨干人员 1480 64.91% 1.04%
(65 人)
合计 2280 100.00% 1.61%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限 占目前股本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的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总额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1 向志鹏 董事长 300 54.55% 0.21%
2 贾 浚 董事、总经理 50 9.09% 0.04%
3 王乃强 董事、副总经理 20 3.64% 0.01%
4 陈忠卫 副总经理 30 5.45% 0.02%
5 卞 明 副总经理 30 5.45% 0.02%
6 李 强 副总经理 30 5.45% 0.02%
7 王月兵 财务总监 20 3.64% 0.01%
8 孙 晋 董事会秘书 20 3.64% 0.01%
核心骨干人员 50 9.09% 0.04%
(2 人)
合计 550 100.00% 0.39%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2、股票期权授权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计算,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4、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首次授权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权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行权期 首次授权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
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5、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 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5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 注销。
(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二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2020年净利润为正数
票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 2020-2021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000万
票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2020-2021 年累计净利润需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 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同期 定期存款利息。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 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S) S≥60 分 S<60 分
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 100% 0
当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时,当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数量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行权/解除限售比例(Y)。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