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3 证券简称:德展健康 公告编号:2021-076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议案 1-3 项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1 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主持人:由公司董事长章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 789 号金融
大厦 2405 室。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985,962,3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98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70,170,68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3.2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5,791,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4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5,791,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70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15,791,6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04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议案 1-3 项
为特别表决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议案 1 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910,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7%;反对3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39,5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701%;反对 3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23%;弃权 17,0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7%。
议案 2、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927,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5%;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57,0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09%;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85,707,6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2%;反对3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弃权 2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36,9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871%;反对 3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33%;弃权 22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09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常娜娜女士、周容生先生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