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09-25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根据西安市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的总体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大兴路地区城市综合改造的有
关政策规定,西安市大兴路地区未央区域城市综合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大兴路改造办”)向本公司收储位于该区域的老厂区36.32 亩土地。
因大兴路改造办与本公司未构成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关系,该宗土地被收
储没有关联关系存在。
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老厂区土地使用权被收储事项经公司2009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
2009 年度四届董事局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此次老厂区土地
被收储符合国家和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法律障碍,未
发现内幕交易或关联交易,收储价格依据政府相关规定,价值公允,没有损害股
东利益,同意该宗土地被收储。
(三)公司已于2009 年10 月28 日与大兴路改造办签署了《土地收储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收储方为西安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大兴路地区未央区域城市综合改造工作协
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政府职能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改造。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2
(一)该宗土地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朱宏路2号,面积36.32亩,规划用途为工
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西未国用【95】字第0903号)。地面建筑物及
构筑物有工业厂房、办公楼、职工宿舍楼、车库、围墙及隐蔽工程等。该宗土地
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截止2009年9月30日,该宗土地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2,678,953.21元(原
值18,554,565.14元,共计摊销5,875,611.93元);地上建筑物及资产账面净值
为人民币25,165,717.78元(原值36,598,515.51元,累计折旧11,432,797.73元)。
根据陕西华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果:该宗土地评估值为
14,310,172.00元;地面附属物(含装修及隐蔽工程)评估值为25,725,164.0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西安市政府有关规定及陕西华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结果,
大兴路改造办以人民币14,310,172.00元收购本公司该宗土地;对地面附属物(含
装修及隐蔽工程)的补偿为人民币25,725,164.00元;另外补偿停产补贴、过渡
补助等人民币4,664,605.30元。以上收购款及各项补偿共计人民币
44,699,941.30元。
(二)大兴路改造办在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支付人民币
10,000,000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后续资金根据我公司要求支付。
(三)本公司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大兴路改造办提供该宗土地及地
面房产的合法有效证件、董事局决议等。在大兴路改造办完成土地挂牌后的2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按要求负责将该宗土地上全部员工及其他人员撤离,并将地
上建筑物及附属物腾空,保证原建筑物完好无损,将水、电及其它费用结算完毕,
经双方验收后移交给大兴路改造办。
五、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一)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土地租赁事项、关联交易等事项,出售资产所得
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3
(二)因我公司土地被收储,大兴路改造办同时承诺对我公司部分职工予以
安置,并提供相应的营业面积。
六、出售资产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老厂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地处西安市大兴路地区,大兴路城市
综合改造工程是西安市十一五规划重点工程之一,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
大兴路地区实施城市综合改造的通告》(市政告字〔2006〕8号),将由有大兴
路改造办对该地区总体实施城市综合改造。因此,大兴路改造办根据相关政策向
本公司收储位于该区域的老厂区土地。
(二)本公司从该土地收储事项中,将获得人民币2,190,665.01元的资产收
益,另获得人民币4,664,605.30元的补贴、补偿,以上共计人民币6,855,270.31
元,对公司本年度的净利润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
1、董事局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土地收储协议。
4、相关资产财务清单。
5、评估报告。
6、西安市政府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O九年十月三十一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