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1-140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中武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 中武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公告》,中国武夷控股子公司扬州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武夷”)向其股东北京市顺诚丰达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顺诚”)提供 1,960 万元的财务资助,该笔财务资助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届满。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北京顺诚尚未归还上述财务资助及相应利息,
未归还的本息金额合计 1,990.89 万元,占扬州武夷 2021 年 6 月末净资产 2,600.48
万元的 76.56%,占发行人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535,196.10 万元的 0.37%。
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预计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5 中武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