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97 证券简称: 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 2016-00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中国武夷”)
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 2015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 26 次会议表决通过。 本次配股已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通过中国证监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57 号文
核准。
2、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89,452,440 股为基数,
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116,835,732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
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配股全
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由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配股价格为 9.96 元/股,本次配股代码为“080797” ,配股简称“武
夷 A1 配” 。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中国武夷
全体股东配售;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持有中国武夷 11,947.2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68%)已出具《关于认购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票的承诺函》,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售的所有股份。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
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 发行人 2015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9 日。根据发行人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告的业绩预告,发行人 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增加 10%到 35%,达到 12,490.98 万元至 15,329.83 万
元。发行人 2015 年第四季度业绩平稳, 2013 年、 2014 年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0,411.50 万元、 11,355.43 万元, 2015 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相对前两年有所提高。根据发行人目前情况所做的合理预计,发
行人 2015 年年报披露后,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财务数据仍然符合公开发
行配股的发行条件。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
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 请仔细阅读 2016
年 1 月 25 日(R-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中国武夷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
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中国武夷 指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指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次配股 指 指发行人根据《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
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
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R 日 指 2016 年 1 月 27 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中国武夷股东
控股股东 指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配股对象 指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公司股东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本次配股以公司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
389,452,44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 116,835,732
股。
4、 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持有中国武夷 11,947.20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30.68%)已出具《关于认购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票
的承诺函》,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售的所有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9.96 元/股,配股代码为“080797” ,配股简
称“武夷 A1 配” 。
6、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
元(含发行费用)。
7、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中国武夷的全
体股东。
8、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偿还借款
9、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10、承销方式:代销。
11、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2、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6 年 1 月 25 日
(R-2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发行
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16 年 1 月 26 日
(R-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16 年 1 月 27 日(R 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16 年 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R+1 日—R+5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全天停牌
2016 年 2 月 4 日
(R+6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2016 年 2 月 5 日
(R+7 日)
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
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
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
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办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8 日(R+1 日)起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R+5 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
购权。
2、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为“080797” ,
配股简称“武夷 A1 配” ,配股价 9.96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
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3 年
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请股东仔细查看“武夷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
3、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
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中国武夷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披露《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
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
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中国武夷股票将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如代销期限届满,股东认
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配股失败,则中国武夷股票将
于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
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16 年 2 月 4
日(R+6 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16 年 2 月 4 日(R+6 日) ,登记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资
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16 年 2 月 5 日(R+7 日) ,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网上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详细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发行人拟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R-1 日)14:00—16:00 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进行网上
路演。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中国武夷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中
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
法定代表人: 丘亮新
联系人: 林金铸、罗东鑫
电话: 0591-83170122
传真: 0591-83170222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
广场 1 号楼 20F
法定代表人: 兰荣
联系人: 孙吉川
电话: 021-20370642
传真: 021-3856570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