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0-126
债券代码:112301 债券简称:15 中武债
债券代码:114495、114646 债券简称:19 中武 R1、20 中武 R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 2020 年 09 月 03 日下午 14:45;网
络投票时间:2020 年 09 月 0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9 月 0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9 月 0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增忠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代理人)20 人、代表股份 841,167,9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 53.5259%。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 515,865,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2.826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325,301,9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0.699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2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3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4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5 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6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7 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8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09 增信机制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10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11 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12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2.13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39,507,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8026%;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无弃权票。
4. 关于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838,599,6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6947%;反对 1,660,3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974%;弃权 9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1079%。
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李燕梅律师和李茜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