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97 证券简称: 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 2016-022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WUYI CO.,LTD.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
配股股份变动
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告日期:二零一六年二月一、重要声明与提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中国武夷”)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中国武夷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16 年 1 月 25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二、本次配股股票上市情况(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二)配股发行、上市的核准情况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7 号文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国武夷本次配股共计配售 110,345,630 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 2016 年 02月 24 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2016 年 02 月 24 日股票简称: 中国武夷股票代码: 000797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 389,452,440 股本次配售增加的股份 110,345,630 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499,798,070 股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保荐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WUYI CO., LTD.股票简称: 中国武夷股票代码: 000797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日期: 1997 年 7 月 10 日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办公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 89 号置地广场 4 层注册资本: 389,452,440.00 元法定代表人: 丘亮新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照: 350000100029637公司网址: http://www.chinawuyi.com.cn电子信箱: gzb@chinawuyi.com.cn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劳务合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地产综合开发;物业管理;建材、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电梯的销售;电梯安装工程服务;对外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文名称: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CHINA WUYI CO., LTD.股票简称: 中国武夷(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配股前
(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
本次配股后
(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林群 副董事长 798 0.0002% 798 0.0002%
刘忠毅 监事 2,081 0.0005% 2,705 0.0005%
林金铸 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 23,570 0.0061% 30,641 0.0061%(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为福建建工,实际控制人为福建省国资委。福建建工成立于1984年10月,注册资金为60,000.00万元。截至上市公告书出具日,福建建工持有中国武夷159,254,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6%。 福建建工持有发行人股份中有49,620,000股已经质押。 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四)本次配股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未发生变化,因本次配股导致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后
(截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 (截至 2016 年 2 月 4 日)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
1 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 122,503,690.00 31.46 159,254,798 31.86
2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80,392,385.00 20.64 104,510,100 20.91
3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4,000,000.00 3.59 18,200,000 3.64
4 董敏 6,800,000.00 1.75 8,840,000 1.77
5 寿稚岗 3,550,098.00 0.91 4,615,128 0.92
6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849,917.00 0.48 2,404,892 0.48
7 丁春林 1,720,000.00 0.44 2,236,000 0.45
8
中国农业银行-长城安心
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37,010.00 0.39 1,998,113 0.40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1,505,714.00 0.39 1,957,428 0.39
10
东海瑞京资管-光大银行
-东海瑞京-瑞融 1 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
1,306,929.00 0.34 1,699,008 0.34(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股数本次发行后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90,098 14.15% 16,527,029 71,617,127 14.3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34,362,342 85.85% 93,818,601 428,180,943 85.67%股份总数 389,452,440 100% 110,345,630 499,798,070 100%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 110,345,630 股, 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 93,818,601股;2、发行价格: 9.96 元/股;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1 月 27 日( R 日),配股缴款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8 日( R+1 日)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R+5 日);5、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042,474.80 元;6、发行费用总额、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4,481,290.15 元,具体构成如下:承销保荐费 20,782,764.55元、审计验资费 500,000.00 元、律师费 1,970,899.38 元、信息披露及路演费 580,000.00元、发行手续费 110,345.63 元、印花税 537,280.59 元。每股发行费用为 0.22 元(按全部发行费用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份总额计算);7、募集资金净额: 1,074,561,184.65 元;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2758 元/股(按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9、发行后每股收益: 0.2272 元/股(按照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 2016 年 2 月 5 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华兴所【 2016】验资 D-003 号验证报告:截至2016 年 2 月 5 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 110,345,63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9.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99,042,474.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4,481,290.15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4,561,184.6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10,345,63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964,215,554.65 元。11、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建工集团总公司已履行了认配股份的承诺。五、财务会计资料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公告业绩预告,公司 2015 年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9 日, 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六、其他重要事项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七、上市保荐机构及上市保荐意见上市保荐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兰荣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 1 号楼 20 楼联系电话: 021-38565706传真: 021-38565707保荐代表人: 魏韶巍、 雷亦项目协办人: 林晓若项目经办人员: 陈霖、林晓若、 谢丰宇、何苗苗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国武夷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配售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特此公告发行人: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