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14 亿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65.17 亿元,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50.62 亿元,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203.86 亿元。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及《公司章程》第二百一十一条之“(二)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之“2.公司现金及股票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之规定,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的特殊情况包括:④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以及母公司报表期未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新《公司法》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生效,公司将严格遵循新法要
求,切实履行职责,致力于回报广大投资者,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当前公司实际情况拟定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
2.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