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1- 13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股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2021 年 12 月 28 日,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
湖股份”)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简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以告知函形式告知公司,邮储银行青海分行 2021 年 9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0,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
2、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与公司的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变动并非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邮储银行青海分行不存在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3、上述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邮储银行青海分行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
知函》,邮储银行青海分行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
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60,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本次变动后,邮储银行青海分行持有公司股份 285,920,156 股,占总股本 5.26%,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住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 30 号邮储银行青海省分行
权益变动时间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
股票简 盐湖股份 股票代码 000792
称
变动类
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等)
A 股 6,083 1.12
合 计 6,083 1.12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源(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例(%) 股) (%)
合计持有股 34,675.02 6.38 28,592.02 5.26%
邮储银 份
行青海 其中:无限售 34,675.02 6.38 28,592.02 5.26%
分行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是□ 否√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是□ 否√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是□ 否□
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