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1-031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决定聘任袁宇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何苗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个人简历及基本情况
(1)袁宇飞先生,男,1971年7月出生,硕士,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医药行业分析师,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医药事业部副总经理,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东业务部投资总监,复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投资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投资部投资总监。
袁宇飞先生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经核查,袁宇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也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不得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何苗女士,女,1985年10月出生,硕士,通过深交所董秘资格证考试,
具有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历任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培训专员、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现任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经核查,何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得聘任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条件,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67525366
传 真:023-67525300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 56 号两江天地 1 单元 10 楼
电子邮箱:zqb@pku-hc.com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