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43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北
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2 号楼 6 层会议室。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
会议由尹自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等列席了会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尹自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贾同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简历见附件),
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尹自波 委员:贾同春、管理、宋伯庐、张鲲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竞达 委员:李馨子、管理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 鲲 委员:王竞达、叶迎春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馨子 委员:张鲲、宋伯庐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管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史可平女士、郝晓冬先生、杨正波先生、王帅先生、任
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史可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王帅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兼),付杨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会议决议之日起生效。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总法律顾问的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总部机构设置及下设板块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总部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财务部、投资发展部、运营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科技与数字化部、项目管理部、战略营销部、党群工作部、纪委综合室(党委巡察办)、纪委监督执纪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证券事务部)。
2.公司下设板块公司:北新建材龙牌公司(管理平台、非独立注册的法律主体)、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梦牌新材料有限公司、北新防水有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北新建材国际公司(管理平台、非独立注册的法律主体)、中建材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建材苏州防水研究院有限公司。
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附件:
董事长尹自波先生简历
尹自波,男,1968年12月生。尹先生自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自2013年11月至2022年2月任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材)董事长;自1995年3月至2013年11月历任宁夏水泥厂矿山分厂副厂长、厂长,宁夏赛马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兼企管部部长、副总经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建材董事、总裁等职务。尹先生曾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建材行业劳动模范”称号。尹先生于2003年获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一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董事长贾同春先生简历
贾同春,男,1960 年 2 月生。贾先生自 2022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自 2020 年 3 月至今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1999 年 2
月年至 2020 年 3 月任泰山石膏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 1981 年
至 1999 年 2 月历任新汶水泥厂技术员、技术科长,泰安市建材局技术科长、副局长,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等职务。贾先生曾担任泰安市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曾荣获“山东第五届优秀科技工作者”“第二届中国企业改革百佳人物”“山东省质量先进个人”“全国建材系统优秀企业家”“2014 年度泰安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等荣誉。贾先生于 2000 年获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是一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同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86,072,9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9%。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总经理管理先生简历
管理,男,1977 年 8 月生。管先生自 2022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自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自 2015 年 3 月至 2016 年 10 月兼任公司整合营销部总经理;自
2000 年 7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公司营销事业部职员,市场部渠道管
理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助理,石膏板事业部销售部经理,石膏板事业部销售总监,北方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管先生于 2009 年获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管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史可平女士简历
史可平,女,1976 年 9 月生。史女士自 201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自 201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 2014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10 月兼任公司证券法务部
总经理;曾任中国建材董事会秘书局高级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史女士于 2014 年获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010-57868786,传真:010-57868866,邮箱:skp@bnbm.com.cn。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可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副总经理郝晓冬先生简历
郝晓冬,男,1964年12月生。郝先生自2022年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6年8月至2022年1月任公司纪委书记;自2016年8月至2020年9月任公
司工会主席;自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兼任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自2012年7月至2018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兼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自1985年8月至2014年10月历任公司石膏板北京厂厂长,石膏板事业部生产管理部经理等职务。郝先生于2007年获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郝晓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