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在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独立董事提交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的相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独立性,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胜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可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推荐并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开展2022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
构的事前认可函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少明) (朱 岩) (王竞达)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