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2-026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鉴于其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工作。现根据天职国际的实际工作量,确定公司向其
支付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26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24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22 万元)。为开展审计工作而发生的差旅、住宿
等费用由公司据实承担。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任期至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
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282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80 人。
(7)2020 年经审计总收入 194,647.4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68,805.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6,783.51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79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
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8,107.53 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管理措施 4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国敏,200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宁红,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
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安素强,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2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安素强和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宁红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宁红、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安素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 2022 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
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3.2021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4.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天职国际已连续为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职国际及中审众环进行了事前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已对中审众环的相关资质、经验、项目合伙人、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资质、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 2022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关于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独立性,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及胜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可以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推荐并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开展2022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中审众环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
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 2022 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用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开展 2022 年财务审计(含募集资金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任期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及市场水平,确定 2022年度的审计费用。该议案亦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