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的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同意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89 号),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由“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变更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确定为“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 年绿色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确定为“21 北新 G1”。
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及其变更和补充、《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0 年绿色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其中,
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更名为摩
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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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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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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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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