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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86 深市 北新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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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建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4

北新建材: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86    证券简称:北新建材    公告编号:2021-058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

      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涂料)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9%股权事项
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
址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站 ( 网 址 :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新涂料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天津灯塔涂料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


    北新涂料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了转让方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
司出具的《意向受让方登记确认函》,确认北新涂料成为标的公司 49%股权的最终受让方,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5939.45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持有标的公司 51%股权的股东,已向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出具回执函,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1 年 10 月 12 日,北新涂料与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签署了《产
权交易合同》。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转让方):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北新涂料有限公司

    2.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标的公司 4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有偿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59,394,500 元。

    3.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按照受让条件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17,818,350 元自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人民币 41,576,150 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算。

    4.经甲、乙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自交易基准日起至标的公司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止,其间标的公司对应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以标的公司股东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当月的财务报表为准),由甲方享有和承担。

    5.标的公司股东未来将支持标的公司南港工业区的新厂建设。


    6.本次产权转让 中涉及的标 的公司股 东工商变更事宜 , 在乙方取得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由标的公司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予以协助配合。如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对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7.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或违反本合同项下的承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按保证金数额双倍返还乙方;如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的,每逾期一日,应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日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十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甲方损失的赔偿。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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