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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居然之家: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之家      公告编号:临 2021-031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背景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控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可在本公司存在资金需求时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居然控股申请财务资助(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

    2、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申请,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因居然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亦构成关联交易。
    3、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
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汪林朋、王宁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居然控股、汪林朋、霍尔果斯慧鑫达建材有限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林朋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四环东路 65 号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承办家庭装饰市场;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家具、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货运代理;仓储服务;出租商业用房。(“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居然控股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56,123,044,384.04 元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592,192,851.65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9,443,592,870.94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08,753,946.79 元人民币。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居然控股的总资产为 57,945,136,507,88 元人民币,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5,918,748,479.70 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 6,376,252,972.01 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9,947,288.53 元人民币(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居然控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四)款规定,居然控股及其的其他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居然控股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居然控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12 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财务资助的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

    五、拟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居然控股本次拟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12 个月,年利率不高于居然控股签署的贷款合同利率(具体以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本公司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居然控股签署本次财务资助的借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七、居然控股与本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本公司与居然控股及其下属子
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约 1.16 亿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将此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我们已事先审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监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的利率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居然控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条件,可在本公司存在资金需求时向本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居然控股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有利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1)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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