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934 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债券代码:149504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2022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19新兴 01”、“21 新兴 01”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 发行人概况
(一) 公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二) 公司注册地址:武安市上洛阳村北
(三) 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齐书
(四) 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新伟
(五) 联系电话:0310-5792011
(六) 联系传真:0310-5796999
(七) 登载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9 新兴 01
3、 债券代码:11293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 债券利率:3.98%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 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19 年 7 月 16 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9 年 7 月 29 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债券名称: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1 新兴 01
3、 债券代码:149504
4、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若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为 2024 年 6 月 10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5、 债券利率:3.70%
6、 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10 亿元
7、 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9、 债券发行首日:2021 年 6 月 9 日
10、 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 年 6 月 16 日
11、 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 重大事项提示
光大证券作为“19 新兴 01”、“21 新兴 01”的受托管理人,根
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聘任总经理和补选非独
立董事的公告》,现将本次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总经理变动的基本情况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8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何齐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何齐书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何齐书先生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和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刘涛先生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
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总经理变动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
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光大证券将继续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相应的受托管理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