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11-083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医疗保障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签署日期:待董事会批准之后签署协议
2.签署地点:西安市阎良区
3.交易各方当事人名称
甲方: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交易标的情况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
的下属单位(西安一四一医院)为公司提供员工健康体检、科研生产
区医疗保健及科研试飞保障服务。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西飞集团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
的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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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保障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
董事唐军、宋水云、蒋建军、何胜强、梁超军、杨毅辉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先审阅该议案并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 1 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 1 号
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唐军
注册资本:201,682.87 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610000100116113
主营业务:飞机、航空零部件设计、试验、生产;本企业产品及
相关技术的出口,生产所需原材料、设备及技术的进口、承办中外合
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三来一补”、民用产品、机械产品、电子设
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航空器材,建筑材料、工具量
具的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煤气安装工程、铝型材及制品、房地产、
劳务、仓储服务,实物租赁、第三产业、文化娱乐、民用改装车的生
产及销售;物业管理;城市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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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东:中航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85.91%,中航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4.09%。
(二)历史沿革及经营状况
西飞集团公司的前身是陕西机械厂,1989 年 7 月与西安飞机设
计研究所合并更名为航空航天工业部西安飞机工业公司;后经国务院
批准成立了西安飞机工业公司;1996 年经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航空
企(1996)599 号文同意在原西安飞机工业公司的基础上改组为西安
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飞集团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年度营业收入均
超过百亿。其中,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2.98 亿元,净利润 5.82
亿元,净资产 98.81 亿元。
(三)关联关系
西飞集团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项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四)履约能力
西飞集团公司下属的西安一四一医院位于西安市阎良区,
1958年建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和
急救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西安医学院附
属医院和延安大学医学院教学医院,连续六年被评为省、市卫生
系统“最佳单位”。该院医护力量雄厚、设备先进,具备每年一
万五千至两万人次的体检能力,且拥有多年大型军工企业的医疗
保障服务经验,可胜任公司医疗保障及员工健康体检服务,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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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情况:员工健康体检、科研生产区医疗保健及科研试飞保障
服务。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本项交易参照国家指导价格进行定价,且体检项目价格随国家指
导价格的调整而调整。
(二)定价依据
本项交易的定价依据为: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厅发布的《关
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的通知》(陕价费发
[2002]51 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陕价费发[2002]52 号)文件。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金额:服务费用按照实际提供服务的人数(及次数)
予以结算,且年度服务费用不超过 441.5 万元。
(二)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结算,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三)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批准之后签署并正式生效。
(四)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
六、交易目的与必要性分析
本次交易旨在满足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和常见病在科研生产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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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治,提高公司科研生产区内突发工伤、公共卫生事件和危重病人的
现场抢救、转诊效率,以及满足公司科研生产工作医疗保障的需要。
西飞集团公司下属的西安一四一医院地处阎良区,距离公司约 2
公里路程,开展各项服务极为便利。该院长期为本地区航空制造企业
提供医疗服务,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较高的工伤救助和职业病
防治水平,能够保障公司日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七、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公司日常科研、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起到较为
重要的保障作用,有助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
西飞集团公司下属的西安一四一医院已与公司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不断提升自身的医疗业务服务水平,获得良
好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口碑。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为 3,162,234,870.11 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
2011 年 12 月 7 日提交的《医疗保障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
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签订《医疗保障
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在于满足公司对员工健康体检和常见病在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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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区的诊治、科研试飞工作医疗保障的需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
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符合相关规定,资料齐全,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经过对议案和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认真核查,我们认为上述关联
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
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
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军、宋水云、蒋建军、
何胜强、梁超军、杨毅辉进行了回避。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签订《医疗保障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
十、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五)医疗保障及员工体检服务协议。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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