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西飞国际 股票代码:000768 公告编号:2009-005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ARJ21-700飞机批生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9年2月13日在上海与上海飞机制造厂签订了ARJ21-700飞机批生产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框架标的数量为100架份,其中15架份为确认订单,85架份为意向订单,合同总价款325,970万元。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一)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生效。
(二)合同的履行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完成100架份飞机的制造、维修服务为止。
(三)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中的意向订单存在不确定性。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公司2009年度计划安排交付5架份,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可为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298.5万元。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一)上海飞机制造厂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贺东风
注册资本:13,819万元
主营业务:波音平尾、空客舱门框、KAI零部件、ARJ21飞机研制、大型客机研制等。
注册地:上海徐汇区宛坪南路底百步桥
(二)公司与上海飞机制造厂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飞机制造厂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期及时结清货款。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交易标的情况:
本合同框架标的数量为100架份,其中15架份为确认订单,85架份为意向订单。
(二)交易价格:
本合同范围内的机体零、部/组件制造单机价格以人民币结算,单机价格为人民币3,259.70万元。
(三)交付计划:
除2009年度交付的5架份外,其余架份尚未确定交付时间,将根据对方订单计划交付。
(四)结算方式:
按订单通知的架份支付单机合同总额的30%货款;部件配套交付后,支付单机合同总额的40%货款;完成飞机总装后,支付单机合同总额的18%货款;飞机交付客户后,支付单机合同总额的10%货款;余下2%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担保期(54个月)后,扣除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后支付。
(五)违约责任
1、若任何一方发现合同执行中存在违约现象,应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对方,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违约条款及违约范围;
(2)造成违约现象的所有详细原因;
(3)评估违约现象对项目的影响(包括交付进度、产品质量等)并描述对其他潜在问题可能存在的影响;
(4)告知或提出需采取的措施及其相关费用。
2、违约现象发生后,经双方及时评估达成不影响项目进度的书面协议,违约方必须及时就违约事项作出补偿措施并继续按约定履行合同,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守约方。违约方应承担补偿/补救措施引起的所有费用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3、守约方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当在收到通知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赔偿金和违约金。
四、对公司的影响
ARJ21-700飞机作为我国民机产业的重要标志,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公司是我国民机的主要制造商,ARJ21-700飞机也是公司未来的支柱产品之一,公司参与ARJ21-700飞机承制工作,能促进公司飞机产品产业的发展,提升公司飞机产品制造能力和水平,做大做强飞机制造产业,为公司参与大型客机生产奠定基础。同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ARJ21-700飞机批生产合同》
西安飞机国际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