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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100吨氢氧化锂中试技改项目立项及中试合同签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29

西藏矿业: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100吨氢氧化锂中试技改项目立项及中试合同签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 2021-036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扎布耶盐湖 100 吨氢氧化锂中试
  技改项目立项及中试合同签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0月28日收到控股子公司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喀则锂业”)的通知,日喀则锂业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该合同公司已经完成内部审批,双方正在履行合同用印程序。合同内容等主要信息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西藏扎布耶盐湖 100 吨/年氢氧化锂中试科研项目
基本情况

  (一)1.项目背景

  2020 年 7 月 1 日正式启动小试,2020 年 12 月 20 日结
题;验证了“纳滤膜法+蒸发两步法资源综合回收提锂工艺”和“吸附法提取氢氧化锂工艺”两种工艺基本可行。两种工艺对比见表 1:

  表 1:两种工艺优缺点对比表


    工艺                  优点                            缺点

纳滤+蒸发碳  成熟工艺组合,技术风险相对小可实  多级纳滤、多级蒸发组合,流程相对
酸锂+氯化钾  现锂和钾联产,铷铯混盐综合回收      复杂电耗高;酸碱使用量大

吸附+膜法氢  工艺流程相对简单电耗相对低;产品  钛系吸附剂未工业化应用,效果尚不
  氧化锂              附加值略高            稳定溶损的吸附剂中的钛会排入盐湖

    2020 年 12 月赴青海考察盐湖股份、五矿盐湖、蓝科锂
 业、藏格股份、青海国安等多家单位,进一步验证“纳滤膜 法+蒸发两步法资源综合回收提锂工艺”以及“热溶钾”在 青海有大规模工业化成功应用。

    经调研确定两种工艺路线:工程化---万吨电池级碳酸 锂工艺项目,商业策划 EPC 总包+担保模式;开展中试---100 吨级氢氧化锂工艺项目。

    2.氢氧化锂中试方案

    项目名称:西藏扎布耶盐湖 100 吨/年氢氧化锂中试科
 研项目。

    项目目标:通过建设年化生产能力 100 吨/年单水氢氧
 化锂(工业级及以上品质)中试线(其中电池级产品比例≥ 50%),验证吸附耦合膜法提锂工艺小试研究结果,考察钛吸 附剂在西藏扎布耶盐湖工业化提锂的性能及寿命,优化吸附 耦合膜法提锂工艺,掌握关键设备及材料在西藏高海拔地区 的性能参数,并验证制备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的技术可行
据。

  计划节点:2022 年 7 月 30 日完成中试装置建设,2022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中试实验,2022 年底项目结题。

  (二)项目必要性

  1、公司愿景:成为青藏高原矿产资源绿色综合开发利用的引领者,成为宝武南向前沿阵地的建设实践者。

  2、公司使命:建设产业化矿产资源的全流程、智慧型供应链,共建共享高质量钢铁生态圈;助力幸福美丽西藏建设,建设宝武南向前沿阵地。

  3、公司重视并坚持盐湖资源的绿色、综合开发利用,力争 2025 年锂盐产量 30000 吨。

  4、通过本项目实施,进行氢氧化锂工艺路线参数优化,确定吸附耦合膜法提锂工艺路线,获得具有对环境友好,无污染,技术可靠,运行成本低,可进行规模化连续生产等优点的盐湖提锂工艺,为西藏矿业实现锂盐产量规划目标提供条件。

  (三)费用预算

    项目总费用预算为 5924.1 万元。

    二、合同对方的情况介绍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134793384D;成立时间:1997 年 12 月 22 日;注册
资本:10862.4902 万元;法定代表人:党建兵;经营范围:膜、膜组件、膜分离设备、水处理设备、气体分离设备、湖泊净化器和过程工业产品及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设备安装及技术服务,电子计算机及配件、软件的开发、销售,高、低压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政公用工程、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饮用水和纯水处理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大气环境治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技术开发、设计、总承包、技术服务、投资,环保及水务设施的运营管理,水资源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合 同 双 方 保 持 独 立 的 法 律 实
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1.合同生效:合同自缔约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项目规模及建设地:建设地在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仲巴县帕江乡扎布耶盐湖。

    3.工作范围:(1)碳酸盐型盐湖吸附提锂工艺研究,包括:钛系吸附剂材料稳定性研究,钛系吸附剂吸附工艺参数优化,连续离交装置用于盐湖提锂的稳定性研究。(2)硫酸锂体系合格液的膜集成工艺研究,包括:超滤膜分离工艺研
究,反渗透膜浓缩工艺研究,纳滤膜分离工艺研究,螯合树脂深度除硬工艺研究。(3)双极膜电渗析制酸碱工艺研究,包括:双极膜电渗析运行工艺研究,双极膜的长周期稳定性研究。(4)氢氧化锂重结晶过程研究。(5)工业化方案评估。
    4.合作模式:西藏矿业(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行政审批手续,久吾高科(乙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安装及运行管理,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承担责任。

    5.风险和成果:实验失败时甲方以其约定的投资额为限承担风险;项目取得专利、技术成果双方按照各 50%享有权益,且任一方可免费不限期使用取得的成果;履行合作开发合同产生的可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内容,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双方,申请专利的排名为:甲方、乙方。

    6.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时须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违约时需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2.该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可能存在的风险


  该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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