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我们客观、独立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金鲁铬铁矿等三个探矿权会计处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本次会计处理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处理。
独立董事:
牟文 王蓓 杨勇
邓昭平 严洪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