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12-017
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第五届第四次董事会,同意向
控股子公司尼木县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木铜业”)
提供5081.46万元人民币用于尼木厅宫铜矿区地质详查工作。目前,
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截止2011年底,探明尼木县厅宫铜矿铜金属量
(111b+122b+331+332+333)137.93万吨,其中氧化铜金属量11.02万
吨;硫化铜金属量126.91万吨(《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厅宫铜矿资源储
量核实报告》,已于2012年3月通过国土资源部储量评估中心专家评
审。目前,正在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备案,准确储量以国土资源部正式
核准文件为准,公司也将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为加快尼木厅宫
铜矿资源开发进程,整体有序科学开发尼木厅宫氧化矿、硫化矿资源,
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在自治区政府支持下,公司决定与在行
业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甘肃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川集团”)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通过转让尼木铜业少量股
权的方式引入金川集团作为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并成为尼木铜业第二
大股东。合作成功后,尼木铜业将引入金川集团成熟的管理经验、矿
山勘探及开采技术,全面开发尼木厅宫氧化矿、硫化矿资源,该项合
作的完成,也将使本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的尼木5000吨电解铜建设项目
与硫化矿建设开发更具科学性、统筹性,有效降低尼木厅宫铜矿整体
运营费用,同时也将大幅提升本公司经营业绩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2、该合作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双方就该合作事项拟定的《合作框架协议》须由本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签署。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合作事项及《合
作框架协议》。
4、按照《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本次合作涉及到本公司向金川
集团或其子公司转让尼木铜业25%股权,相关股权价格将在尽职调查
和尼木厅宫铜矿二期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已委托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尼木厅宫铜矿二期开发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该项工作在2012年9月底完成。
届时,公司将根据双方商定股权转让的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
二、1、金川集团的基本情况:
参见本公司2012年6月22日披露公告的相关部分。
2、本公司对尼木铜业增资完成后,尼木铜业现有的注册资本和
股东持股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时关于运用募集资金投入尼木
铜业5000吨电解铜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安排以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对尼木铜业增资的议案》(详细内容见2011
年6月28日本公司披露的公告),本公司以募集资金47,752.05万元、
自有资金10,247.95万元,合计58,000万元对尼木铜业进行现金增
资,增资金额按1:1折合为实收资本。依据尼木铜业2012年年度股
东会决议,尼木铜业另一股东西藏尼木县旅游开发公司明确表示放弃
增资。增资后尼木铜业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到60,000.00
万元。
此次 增资完成后尼木铜业的注册资本及股权变化情况如下:
增资前 增资额 增资后
出资人
注册资本 以募集资金 以自有资金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增资 增资 (万元)
西藏矿业 1,800.00 90.00% 47,752.05 10,247.95 59,800.00 99.67%
西藏尼木县旅
200.00 10.00% 0 0 200.00 0.33%
游开发公司
合计 2,000.00 100.00% 47,752.05 10,247.95 60,000.00 100.00%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报告[ XYZH/2011CDA2087],尼木铜业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0.00万元,近日,上述增资工作及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全部完成。
此外,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审议通过的《公
司关于利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在上述增资完成后,公
司需以募集资金置换先前投入尼木铜矿项目的自筹资金共4,651.80
万元,此项置换也于近日完成。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双方将在西藏厅宫铜矿项目开展合作,并共同在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