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NFC Kazakhstan LLP和 ASKHAR-TAU LLP。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 30,523,283.53 美元,约合人民币 19,539 万元;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额 25,878,839.90美元,约合人民币 16,567 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否
●是否关联交易: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9 月 13 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
司全资子公司 NFC Kazakhstan LLP (简称“KZ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ASKHAR-TAU LLP(简称“AT 公司”“Acxap-Tay”)三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与欧
亚资源集团 ERG 旗下煤炭生产商 Shubarkol Komir JSC 签署了《哈萨克斯坦舒巴
尔库半焦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其中,KZ 公司是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保函的开立。由于 KZ 公司在当地银行开具保函需要存等额保证金,且没有利息,为
了实现项目利润最大化,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公司、KZ 公司和 AT 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 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和质保保函,保函费用
元,约合 10,618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履约保函金额为
9,288,887.26 美元,约合 5,949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质保保函金额为 4,644,443.63 美元,约合 2,972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至 2025
年 7 月 13 日。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KZ 公司
公司名称:NFC KAZAKHSTAN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萨特巴耶夫科学院大街 285 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77,500 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31 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KZ 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KZ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156,529.02 154,941.05
负债总额 67,468.09 66,572.5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67,468.09 66,572.58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0.00 0.00
裁事项)
净资产 89,060.92 88,368.47
营业收入 4,981.48 2,570.50
利润总额 6,388.57 851.32
净利润 5,110.86 181.96
被担保人 KZ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AT 公司
公司名称:ASKHAR-TAU LLP
公司住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巴甫罗达尔州巴甫罗达尔市杰特克什镇青年大街 1/1 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
注册资本:100,000 坚戈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有色工业及其他工业、能源、交通、公用建设基础项目的施工承包等,矿山开发及矿山建设工程承包、矿产品贸易、向哈萨克斯坦出口设备、劳务合作及母公司所执行海外项目的技术进出口。
AT 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AT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 1-9 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1,887.63 1,975.75
负债总额 354.70 339.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354.70 339.64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
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 0.00 0.00
裁事项)
净资产 1,532.92 1,636.11
营业收入 716.07 384.20
利润总额 514.07 158.57
净利润 410.25 128.05
被担保人 AT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银行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预付款保函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 16,589,952.64 美元,约合 10,618 万
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开立以公司、KZ 公司和 AT 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 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及其项下的增补合同。
4、保证期间:保函担保期限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
(二)履约保函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 9,288,887.26 美元,约合 5,949 万元
人民币。
3、保证范围:开立以公司、KZ 公司和 AT 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 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及其项下的增补合同。
4、保证期间:保函担保期限至 2023 年 9 月 13 日。
(三)质保保函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金额不超过 4,644,443.63 美元,约合 2,972 万元
人民币。
3、保证范围:开立以公司、KZ 公司和 AT 公司为共同被担保人,Shubarkol
Komir JSC 为受益人的质保保函,适用于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 EPC 总承包合同及其项下的增补合同。
4、保证期间:保函担保期限至 2025 年 7 月 13 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有利于尽快获得合同预付款,保障哈萨克斯坦舒巴尔库半焦项目正常进展。被担保人均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之内。
因 KZ 公司和 AT 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未要求其提供反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的目的是尽快收到业主的预付款,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 164,607.71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2,338.1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 年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457,223.61 万元人民币)的 22.38%。上述 102,338.15 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决议。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