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8-37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吸收合并控股股东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强制要约收购豁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鲁控股”)吸收合并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集团”),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华鲁控股,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国资委(本公司已于2018年7月19日就该等吸收合并进行公告),因上述受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所辖,华鲁控股于2018年8月24日已向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申请豁免其对本公司证券的强制要约义务,并已获香港证监会告知,该事项于2018年9月14日获得豁免。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