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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8 深市 航发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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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航发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8        证券简称:航发控制            公告编号:2024-012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9:00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
方式通知了应参会董事,应出席董事 14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4 人。会议由董事长缪仲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提名李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
人选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黄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认为:
人选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纪要;

  (三)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中国航发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李平,男,56 岁,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工业东安公司副总工程师;中航工业北京航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中国航发生产部生产与供应链办公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中国航发长春控制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平先生现任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党委书记。李平先生目前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黄江,男,49 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航工业晋航公司副总经理;航发动力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黄江先生现任中国航发长春控制董事、党委副书记。黄江先生过去 12 个月内曾任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航发动力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况外,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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