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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7 深市 北方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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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北方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3-23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迎辉先生召集。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司对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竞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 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按
照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531,736,850 股。

    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回购、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6、限售期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发行对象不得转让或出售所认
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股票,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决议自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北铜新材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          239,648.02            70,000.00
      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69,648.02          100,000.00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以上本次发行的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后,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订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针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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