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7 证券简称:北方铜业 公告编号:2024-62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方铜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32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 132,260,26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3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965,499,956.40 元,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 14,261,403.8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1,238,552.6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出具勤信验字【2024】第 0049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调整前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 239,648.02 70,000.00
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269,648.02 100,000.00
调整后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 239,648.02 66,158.86
方米覆铜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28,965.00
合计 269,648.02 95,123.86
三、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不足部分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
四、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方铜业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