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获准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配股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2000年5月8日召开的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太原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太证监办函[2000]6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88号文批准。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以公司1999年末总股本40474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4、配股总数:5256万股
(1)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可配售7306.2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运城盐化局可配股5999.4万股,根据国家财政部财管字[2000]184号文《关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现认购420万股,其余部分配股权放弃,放弃部分不再转让;其他法人股东可配售1306.8万股,现均放弃全部配股权,放弃部分不再转让。故本次发起人股实际配股数为420万股。
(2)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可配股数4836万股。
5、配售价格:人民币7.50元/股
三、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将于近期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