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太原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太证监办函[2000]6号文初审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88号文核准。《配股说明书》已刊登于2000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及7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的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5元
4.配股比例:本次配股以1999年末总股本404740000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5.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31日
除权基准日:2000年8月1日
6.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7.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00年8月2日起至2000年8月15日止(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8.缴款地点:社会公众股股东在上述缴款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公司高管人员的配股缴款地点设于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9.缴款办法:在股权登记日2000年7月3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南风化工”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南风A1配”,代码为“8737”,配股价为7.5元/股,配股不足一股部分不予配售;若投资者于2000年8月1日至8月15日办理了“南风化工”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10.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刊登于2000年7月17日《证券时报》及7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1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公司证券部:
电话:(0359)2021544 2017035 尹冰 董云琪
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经营部;何忠伟 席平健
电话:(021)68816000转1542
特此公告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