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8年配股方案经山西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将于近日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8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第九版上,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配股比例和对象: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于1998年6月24日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南风化工”普通
股股东配售新股。
二、配股价格:8.5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1998年6月24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6月25日
四、配股缴款的起止日:1998年6月29日至1998年7月10日(期内证券交易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五、缴款地点及办法:
1.缴款地点:股票托管证券商处。
2.缴款办法:
在股权登记日(1998年6月24日)收市后,持有南风化工A股的社会公
众股东,可按10∶3的比例获得南风化工配股权,简称“南风A1配”,代码“8737”。
上述配股将直接记入南风化工股东的股票帐户,并通过深交所的交
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在认购“南风A1配”时,在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
股东帐户卡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办理认购缴款手续,认购配股数量的限
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
3.公司持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期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六、本次获配股票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另行公告。
七、详细情况可参阅1998年6月9日的《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八、咨询机构:
1.公司证券部电话:(0359)2017035,2017023
联系人:朱奇立、高翔林、尹冰
2.招银证券公司电话:(0755)3222066,3211854
联系人:罗琳、王琼
特此公告。
山西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