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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33 深市 振华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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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0

振华科技: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肖立书先生、龙小珊女士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了10年期《借款合同(创新业务固定资产类贷款)》,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用于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能源东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该借款由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和担保方中国振华有关制度要求,公司需以公司信用向中国振华提供5亿元同期限连带责任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述反担保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国振华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反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68 号。

  3. 成立日期:1984 年 10 月 19 日。

  4. 注册资本:246,810.96 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付贤民。

  6. 经营范围: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

  7. 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中国振华运营情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8. 主要财务报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振华资产总额 170.77 亿元,净资产
94.55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78 亿元,净利润 4.76 亿元。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中国振华资产总额214.65亿元,净资产120.63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84.76 亿元,净利润 10.93 亿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9. 股东情况:中国振华控股股东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54.19%)、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 31.3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6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5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0.25%)

  10. 与本公司关系:中国振华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9. 中国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拟向中国振华对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的5亿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提供相应金额的反担保,期限与其对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该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担保的期限一致。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1.75 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68%,除本次反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事项。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振华为公司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本事项公司需向中国振华提供同金额、同期限的反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认为,中国振华为公司的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上市公司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本事项公司需向中国振华提供同金额、同期限的反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本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公平,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八、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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