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4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三)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 时 间 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立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8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2021年11月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10 人,代表股份 257,018,25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253%。
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170,078,31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74%;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86,939,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879%。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 169,573,344 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会议审议议案为非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时无需回避。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90,855,1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632%,反对49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4%,弃权63,585,1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14%。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524,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738%,反对498,26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70,027,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93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4,911,2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066%。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53,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5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2,568,52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42%。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肖立书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56,874,4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2.选举陈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256,954,28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3.选举龙小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99.9751%。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张波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6,95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2.选举赵敏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6,95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3.选举余传利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6,95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4.选举李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256,954,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陈强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256,954,5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2%。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2.选举倪敏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256,858,4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12,958,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