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1-95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17 日,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七章监事会(共 14 条) 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
11 条)
第一节监事 第一百三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 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 人员,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7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民主形式民主选 1/2。
举产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
第一百四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 计师、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管理人员。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章程第一百〇一条
监事。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级管理人员。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本章程第一百〇三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务和第一百〇四条(四)~(六)关于勤
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 员。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 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前提出辞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面辞职报告。监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情况。 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除下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第一百三十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监事会时生效: 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 (一)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
于法定最低人数; 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
(二)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 报告工作;
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拟订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实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 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 (三)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拟
定,履行监事职务。 定公司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 和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融资的方案;
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成 (四)拟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 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五)拟订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案;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 (六)拟定公司员工工资方案、晋升方案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和福利方案,年度调干和用工计划,决定
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 除公司党委成员、公司纪委成员、应由公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 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
建议。 的公司其他员工的聘任和解聘;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 (七)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 具体规章;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
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 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九)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用支出;
偿责任。 (十)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投资计划,
第二节 监事会 实施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投资项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十一)根据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生产计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一 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在董事会名。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监事会全体监 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 (十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法人财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的购置;
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十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公司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财务支出款项;
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四)根据董事长的授权,代表公司签(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 署各种合同和协议;签发日常行政、业务
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等文件;
(二)检查公司财务; (十五)对董事会决议有要求复议的权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 力;
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 (十六)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 权。
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
予以纠正; 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 亏情况。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 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一百三十七条 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 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第一百三十八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下列内容:
由公司承担。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
第一百五十一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 员;
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 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事会会议,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 责及其分工;
事通过。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
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
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事规则,明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 第一百三十九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序,以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 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总策。监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 书面辞职报告。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 员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董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 有关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 之间劳动合同规定。
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十年。 第一百四十条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
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 会计师、总经济师由总经理提名,由组织
以下内容: 考察,董事会聘任,对总经理和公司负责。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第一百四十一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
(二)事由及议题;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监事会(共 14 条)
(共 16 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监事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 本章程第一百〇一条
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务会计制度。 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
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 任监事。
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一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
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以 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度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