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32 深市 ST泰禾


首页 公告 ST泰禾: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ST泰禾: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ST泰禾: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 泰禾      公告编号:2021-074

              泰 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4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9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

    2021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67,856.2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28,069.8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7,671.32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9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2,077.20 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33.3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中兴华所有 1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炼,2007 年 0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8 年 12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为本公司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苑楠,2011 年 0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0 月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1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并签署了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锦英,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中
兴华执业,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起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上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执业行为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未受到过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过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于 2021 年度有警示函 1 项,已整改完毕,不影响执业。
    3、独立性

    中兴华及相关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中兴华签署相关协议并根
据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的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核查。经过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能力和经验,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一致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