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2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初始成立于1988年 6 月,2013年11月 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楼;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自1997 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54 人,注册会计师12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6 人。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9,360.5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9,360.5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317.81 万元;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42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10,336.31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化工化肥类同行业上市公司为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0年 12月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近三年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唐方模
唐方模,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8 年,自 1998 年加入华
信所开始从事证券业务类审计业务,自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壹玖壹玖酒类平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1:武兴田
武兴田,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6 年 2 月,自 2000 年 7
月加入华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 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2:黄磊
黄磊,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2012 年 7 月加
入华信所并从事证券业务类业务,自 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依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
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1997年 12 月,自 1999 年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 2 月开始在华信所执业,自 2018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四川川大智胜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 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华气厚普机电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邦生命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兴田、黄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均,近 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 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唐方模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2019 年3 月,四川华信收到四川证监局[2019]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涉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四川华信已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向四川 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具体详见下表:
事由及处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处罚情况
因泸天化 2016
1 唐方模 2019年 3月 20日 行政监管措施 四川证监局 报审计项目,
被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1 年度审计费用 115 万元(含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系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无。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4 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1年度年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