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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8

四川美丰: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2-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在公司总部召开,通知
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遴选适合公司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王霜、何琳(简历附后)。
  2.议案表决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勇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王霜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何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何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近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广泛遴选适合公司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决定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潘志成、梁清华(简历附后)。

  2.议案表决情况:

  (1)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潘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
提名梁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相关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
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其中:1.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三分之一;2.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3.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潘志成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其本人已书面承诺:待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后,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五)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陈晟先生、陈嵩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和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正式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十八日
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勇先生,1969 年生,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基地管理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贵州石油基地服务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裁;现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王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王霜女士,1977 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中石化西南油气分公司法律事务处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事务处副处长,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处(法律事务处)处长;现任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总法律顾问、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王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何琳先生,1974 年生,大学学历,化工工艺助理工程师,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四川美青氰胺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青海蜀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青海蜀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美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美青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射洪市第二届人大代表。

  何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厚佳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12 月生,经济学硕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农村商
业银行外部监事。

  朱厚佳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潘志成先生,1973 年生,二级教授/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清华大学首届创新领军工程博士研究生(环保能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四川省人民政府第十三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四川省“天府峨眉”特聘专家,四川省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川大学)委员,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科建设顾问委员会委员、校外导师/兼职教授,厦门大学-福建省海岸带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天津大学-天津市有机固废安全处置与能源利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专项咨询专家,上海康恒环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特邀常务理事,四川省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天府英才发展促进会常务副会长。曾任四川大学生物质工程研究所助理所长,四川海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海诺尔环保产业集团董事长助理/投资总经理;现任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特邀副总裁、研发技术总监、首席专家,2010 年至今任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家库评审专家,2017 年至今任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


  潘志成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梁清华女士,1968 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1996 年开始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从事改制与上市、私募、涉外投资、并购与重组等公司投融资,合规运营以及与此相关的纠纷解决方面的法律服务;曾任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委员会仲裁员,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846,首都在线)独立董事。

  梁清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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