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09-0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国元证券”)公开增发不超过5
亿股(含5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099 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发行数量不超过5 亿股(含5 亿股)A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
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
确定。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 亿元。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
流通股和无锁定期安排。
3、本次发行采取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售。
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 股无限售条件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
实施。
4、本次增发A 股发行价格为19.80 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 年10 月27
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国元证券股票均价。
5、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
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2
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9,230,000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
行数量的87.85%。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
公司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
先认购约353,697,163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70.74%。原A 股无
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股
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
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5,532,836 股,
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17.11%。
6、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发行数量的初始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除
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
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上、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分为公司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优先
认购部分和其他投资者及公司原A 股股东比例认购部分,申购代码为
“070728”,申购简称为“国元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
中有关网上申购的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8、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
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并于2009 年11 月3 日(T+3 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增发A 股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布。
9、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
10、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
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于2009 年10 月27 日(T-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招股意向书摘3
要》。
11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有关资料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国元证券、发行人、公司 指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2008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增发不超过5 亿股(含5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平安证券、银河证券为联
席主承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为本次增
发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原A 股股东 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 股东
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 股无限
售条件股份的股东
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 指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A 股有限
售条件股份的股东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
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
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5
的申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
付申购资金或申购定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优先认购权 指发行人原A 股股东最大可按其股权登记日收市后
登记在册的A 股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优先认购本
次增发的股份的权利
股权登记日 指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
申购日/T 日 指2009 年10 月29 日(T 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
购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发行人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1.00 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股份数量不超过5 亿股(含5 亿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募
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00 亿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 股发行结果公告》披露。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
流通股和无锁定期安排。
3、发行价格
本次增发A 股发行价格为19.80 元/股,为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9 年10 月
27 日(T-2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国元证券股票均价。
4、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原A 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公司原A 股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在网上、网下进行发
售。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原A 股无限售条件6
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网上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组织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
除公司原A 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
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
回拨,以实现网上、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网上发行对象
(1)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深交所证券账
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国元证券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上申购方
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若同时为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
股东,其行使优先认购权部分的申购必须以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
6、优先认购权
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A 股股东优先配售。公司原A 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
登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
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439,230,000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
数量的87.85%。
原A 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下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 股有限
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353,697,163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70.74%。
原A 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通过网上申购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A 股无限
售条件股股东最多可按其股权登记日2009 年10 月28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持股数量以10:3 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约85,532,836
股,约占本次增发最高发行数量的17.11%。
7、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社会公众股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联席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7
团包销剩余股票。
8、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9、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T-2 日
(2009 年10 月
27 日)(周二)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
告》、《网下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
告》
正常交易
T-1 日
(2009 年10 月
28 日)(周三)
网上路演15:00--17:00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 日
(2009 年10 月
29 日)(周四)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