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A 公告编号:2021-094
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京东方 B 公告编号:2021-094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王晨阳先生
递交的辞呈,王晨阳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披露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历彦涛先生
递交的辞呈,历彦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历彦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历彦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历彦涛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表》,提名王京女士、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
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京女士、叶枫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未发现王京女士、叶枫先生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发现其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公司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王京女士、叶枫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京女士、叶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京女士, 金融学学士、法学硕士、MBA,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旅行车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科员、证券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处干部,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总部)融资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京泰集团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京泰集团企业经营管理部经理,京泰集团总经理助理、陆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现任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任北京京国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国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股权投资发展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国谊医院有限公司监事。
王京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枫先生,工学学士,工程师。曾任北京建中机器厂副厂长,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总经理,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厂厂长,北京大华无线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现任北京电控外派专职董事,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叶枫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