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由原福建省证管办闽证监[1999]91号文初审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4号文批准,将于近期实施。本次《配股说明书》已于1999年10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为方便股东与投资者,现将该配股说明书所载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配股方案摘要: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售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35元;
4.配股比例:以1998年末公司总股本8,2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3的比例配股(若以1999年5月19日10股转增5股后的总股本124,350,000股为基数进行配售,每10股配售2股);
5.配股数量:实际配售股份数量为15,249,195股,其中,向社会公众股配售股份9,000,000股,内部职工股配售股份2,613,195股,国家股股东已书面承诺用现金认购3,636,000股配股股份,占可配股份的30%,其余70%放弃即8,484,000股配股股份,并不向其他股东转让配股权。法人股东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1999年11月1日
2.除权日:1999年11月2日
3.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1999年11月4日至1999年11月17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社会公众股与内部职工股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三、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3.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委托的农业银行福州城区网点办理缴款手续。(网点附后)
四、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应在配股缴款的起止日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帐户卡到其托管券商(证券交易营业部)处办理配股的缴款手续,配股简称:“天宇A1配”、交易代码为“8723”,每股价格为6.35元,配股数量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所持的股份数乘以0.2的配售比例后取整数。逾期未缴款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如果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在1999年11月2日至1999年11月17日间办理了“天宇电气”转托管,仍应在原托管券商(证券交易营业部)处办理本次缴款手续。
3.本公司国家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
4.内部职工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本公司委托的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
5.不足1股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内部职工股获配股票的上市交易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前,国家股获配股票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东与投资者如需要了解详细情况,请查阅1999年10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10月29日
附:内部职工股缴款的农行网点名单
网 点 电 话 地 址
1.省分行营业部 7515000 五一北路103号
2.鼓屏支行 7823234 省政府对面
3.东街营业所 7536489 杨桥路中闽大厦
4.五四营业所 7838065 五四路天福大厦
5.国货营业部 3277341 福州市国货西路137号
6.小桥储蓄所 3277279 下杭路金马花园C座
7.斗池储蓄所 3319394 加洋路
8.南公园储蓄所 3331657 福州市国货东路
9.新店储蓄所 7731522 新店街193号
10.古田分理处 3351115 古田路88号
11.斗门营业所 7597054 华林路378号
12.天骅营业所 7710505 五四北路天骅大厦
13.马尾支行营业部 3688400 马尾镇君竹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