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对相关材料仔细查阅后,对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湖南康乃馨养老研究院有限公司(暂定名),拟开展老年颐养、养老研究和养老培训等业务,符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医养健康产业布局,赋能公司产业发展。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可拓宽医养健康产业市场领域及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2、本次投资双方出资额系共同协商确定,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并根据各自认缴出资比例承担对应的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针对同业竞争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了相应解决措施。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签名: 尹桃 刘智清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