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0—019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出具的《关于与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协议告知函》,西旅集团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与深圳华侨城文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
文化集团)签订《关于<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双方同意解除前述《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司股份转让事项的主要历程
2017 年 6 月 29 日,公司控股股东西旅集团(转让方)与华侨城
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受让方)签署了《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西旅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份 74,858,38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00%)转让给华侨城集团,同时,西旅集团同意将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份 30,141,6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4%)的表决权、提案权及参加股东大会的权利授权给受让方行使。上述协议如实施完成,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致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7年7月2日,华侨城集团(甲方)、西旅集团(乙方)与华侨城文化集团(丙方)签署了《<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由华侨城集团将《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丙方,由丙方受让甲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股份转让协议》的受让主体由原华侨城集团变更为华侨城文化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变更受让主体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签署《解除协议》的具体情况
2020 年 6 月 22 日,西旅集团(乙方)与华侨城文化集团(甲方)
签订《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之解除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虽按照协议约定积极推进西安饮食股份转让事宜,但因内外环境变化,股份转让相关审批工作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现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就解除前述协议达成如下协议(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2、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156,978,039.64 元全额返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3、自甲方收到乙方返还的保证金之日起,双方之间因西安饮食股份转让事宜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失。
三、本次签署《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解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感谢广大投资者一直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