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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0—029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一萌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0 年10 月21 日(星期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
85,538,4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7%。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第 2 页 共 3 页
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
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
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合理配置资产,将公司现有资金、资源集中投入到做大主业规模、
拓展新的老字号餐饮经营网点,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拟将所属全资子公司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限公司100%
股权以不低于1.68 亿元的价格通过西安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转让。该交
易事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老孙家
饭庄”是本公司的分公司,二者之间在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均为独立
运营,不存在直接关系。本次转让不涉及到“老孙庄饭庄”商标所有权和
使用权,亦不涉及公司的 “老孙庄饭庄” 分公司。“老孙庄饭庄” 分公
司是本公司的核心主营资产,公司从未有过将旗下“老孙庄饭庄”及“老
孙庄饭庄”拥有的中华老字号品牌进行转让的计划。公司将本着“精心呵
护、倍加珍惜”的宗旨,坚持不懈的将“老孙庄饭庄”做大做强。
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限公司名下拥有位于东大街364 号的三
宗土地【西碑国用(2008 出)第441 号,面积为1371.3 平方米;西碑国用
(2008 出)第442 号,面积为2494.3 平方米;西碑国用(2008 出)第450
号,面积为1364.4 平方米】,共计5230 平方米;拥有位于西安市碑林区骡
马市46 号2368.9 平方米之土地一宗【西碑国用(2008)第197 号】,建筑
面积为8950.57 平方米之房屋一栋【西安市房权证碑林区字第1100108010
Ⅱ-23-1】,该栋房屋各楼层先后自1956 年至1994 年建成,为砖混结构。
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
公司对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项目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评估。第 3 页 共 3 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0 年10 月13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挂牌转让西安老孙家饭庄营业楼
项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挂牌转让所涉及的一切相
关事宜。
同意85,538,486 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
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权学明律师、陈昊律师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